大宗交易制度


要进行大宗交易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交易数量或金额的要求。不同的证券品种有不同的最低限额要求,一般来说,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双方的要求。买卖双方必须是具有证券账户的合法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但不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交易申报的要求。买卖双方必须通过所在营业部向交易所申请开通大宗交易权限,并在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之间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申报。

 

交易价格的要求。买卖双方必须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协商确定一个成交价格,一般以折价为主。